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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享受沈阳市公租房保障政策

来源:未知      日期:2014-07-26 16:55:51
为切实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、新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,沈阳市已经实施公租房保障政策。
职工可登录沈阳市住房保障网(网址为http://www.syszfbz.com),查阅相关文件,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。
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局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了解到,开发区公租房保障政策执行沈阳市政策,目前在建的公租房有两处,一处是地铁大厦附近(已完工,但配套存在问题没有解决),另一处在沈辽路上(正在施工,计划今年年末入住)。
东北制药集团已经有40余名职工填写申报了《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(申请)审批表》申请享受沈阳市公租房保障政策。
 
公租房保障政策主要内容:
准入条件是: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或稳定收入,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;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2200元、单身家庭可支配月收入低于3000元(单身家庭申请人须年满28周岁);申请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。
    新毕业的大学生(原籍非本市、毕业5年以内)工作满1年以上,且在沈无房的均可申请。在沈租房的大学生附合条件可申请每人每月140元左右的补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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